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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 婚前财产,究竟是如何规定的

浏览次数: 1640 日期:2021-09-10 责任小编:冬玲

  结婚是一件欢天喜地的事情,但是,你一定要先明白,新婚姻法 婚前财产,究竟是如何规定的!


新婚姻法 婚前财产,究竟是如何规定的


  一,新婚姻法 婚前财产

  (1)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伤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配偶一方的财产;

  4.一方可使用的生活用品;

  5.应归一方的其他财产。

  (2)个人婚前买房,婚后按揭还款,离婚时房屋归个人产权登记,房屋增值有补偿

  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而对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结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子,就不能机械地按照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由于买房的钱是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且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证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所以,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且买卖合同已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购房人个人名下,就应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对夫妇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屋的增值,应结合共同还贷的款项和相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由房主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3)个人婚前财产婚后所产生的财产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拥有生产经营的收益和知识产权。在《婚姻法》(二)中还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婚前财产本身所产生的增值(如黄金、房屋涨价)或孳息(如存款利息)等,如何处理往往存在争议。婚姻家庭法司法解释第三条第五条规定了对“孳息为物所有人”之民法基本原则的解释,同时也避免了财产收益是否属于“投资收益”的纠纷。也就是说,未来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管是“投资”性质还是“自用”性质或两者兼而有之,都在所不问,婚姻期间该财产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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