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很重要的事情,结婚手续的过程在法律上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所以今天必须看看领结婚证的程序!
一,领结婚证的程序
男女老少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办理结婚证的程序,可以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持户口证、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无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名声明。可以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男性和女性在申请登记时必须同时出席。离过婚的人还应该持离婚证。如果实施婚前检查,还应该出示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情况。对婚姻申请审查双方当事人,在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鉴定。
3.注册。结婚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发给结婚证书。结婚登记机关不登记的,应当出具书面说明,说明不登记的原因。
二,结婚手续需要携带结婚证明。
1、身份证。
2.户口簿(或集体户籍证明)
3、结婚证明:
①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就业和个体失业人员由居(村)委出具。
③待就业的人、个体的人也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需要提供:①--④证明)离婚证明书(或结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注:持有初级法院判决的,须携带初级法院判决生效证明。
6.因私人员的特殊证明书(另需提供①--④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对因私回国的回国人员提供特殊证明(需要提供①--④证明),如果在国外期间没有婚姻状况证明,可以持有在国外的未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