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的问题一直都是备受关注的,而且新的婚姻法也有明确的规定,所以今天我们一起看看新婚姻法房产加名无效吗?
一,新婚姻法房产加名无效
1.婚前全款买房,只写一方姓名:
新的婚姻法中如果一方婚前全额购买房地产,只写自己的名字,离婚财产分割时按婚前财产计算。即便婚后加上伴侣的名字,离婚后,对方也不能分割财产。
2.男方全款买房,只写女方姓名:
根据新婚姻的有关规定,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只有女性能够证明房地产是男性赠与的,即使是男性全额买的房子,离婚后男性也没有分割房地产的权利。
3.婚前贷款买房,只写一个名字:
(1)婚前贷款买房,房子以谁的名义登记,房子归谁。
(2)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登记姓名的人需要向对方支付补偿金,包括偿还住房贷款和房地产附加价值部分。
4、一方父母出资购房,记录夫妻名义: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应当认定为自己孩子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方的除外。
5.一方父母出资购房,记在子女名下:
根据《新婚姻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地产,财产权以出资人子女的名义登记的,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房地产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