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站只提供情感咨询服务,不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其他 > 婚姻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民法典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

浏览次数: 845 日期:2021-07-13 责任小编:冬玲

  新婚姻法离婚条件是什么?很多想要离婚的人都不明白,所以今天我们一起看看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民法典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


  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对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权益等应依法予以保护。

  第三十一条离婚时,原由夫妻共同生活承担的债务,应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约定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个人财产,如住房等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第47条夫妻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在分割共同财产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如果离婚,如果对方发现有上述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二,新婚姻法离婚条件原则

  第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其他法律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定期限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的日期和义务人的日期。其他法律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期;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发现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条款或当事人因离婚而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夫妻双方在离婚后一年内反悔财产分割,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添加微信

情感问题免费分析

加导师团队\/信

享受知名导师一对一分析

添加微信

移动端官网

扫一扫

获取更多情感秘籍

有感情问题?立即咨询情感导师!

广州明君教育发展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1037号510

网站地图

粤ICP备20200882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