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随着离婚率的不断上升,不少夫妻离婚时为了房产争夺战而大打出手,所以,最新婚姻法全文里面,最新的婚姻法有关房产你都知道吗?
一,最新的婚姻法有关房产
按照规定,一方婚前承租、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如果一方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双方不能就房屋的价值和归属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应按市价对房屋进行估价,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若离婚时双方对房屋没有所有权或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协商不成,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在当事人按照规定获得全部房屋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最新婚姻法中如一方当事人在结婚前由父母出资购买房屋,该出资应认定为对自己孩子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除外。
二,最新婚姻法关于财产的其他规定。
其实很多人不懂,在最新婚姻法全文里!在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同意将一方财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登记变更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如果结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孩子购买,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第(三)款的规定,视为仅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并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经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不动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