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结婚多年,发现三种观点真的不一致,感情破裂,我们可以选择离婚。但由于结婚时间很长,可能找不到结婚证,那么,接下来跟小编一起来看看结婚证丢了怎么离婚吧!
一、夫妻一方结婚证丢了怎么离婚?
(1)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一方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夫妻可直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其中一方永久居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先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证明,然后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双方的两张结婚证都丢失但需要离婚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档案或者结婚登记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当事人应当书面说明结婚证的丢失情况,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备案。
(3)先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
除上述两种离婚方式外,还可选择先补结婚证再办离婚证的方式,即双方先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发户口簿和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程序。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自愿离婚的必要程序。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行政程序办理,步骤如下:
(1)申请。
当事人同意离婚时,双方必须亲自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予受理。中国的离婚登记机关是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时,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件:①户籍证明;②居民身份证;③单位、村民或者居民出具的介绍信;④离婚协议;⑤结婚证。此外,还应交付离婚证和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离婚申请时,应当向当事人明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应当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问题。工作人员应当查明离婚申请人是否为合法夫妻;离婚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离婚是否自愿;处理子女问题是否合适;处理财产问题是否合适等。登记机关发现离婚当事人违反婚姻法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者不允许登记。违反刑法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虚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当对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调解和良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颁发离婚证书。虽然这是法律提出的时间要求,以防止长期拖延登记工作,但客观上也冷静地考虑了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在审查期间,如果双方达成共识,应允许双方撤回离婚申请。
(3)登记。
经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登记并发给《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并注销结婚证。双方自取得离婚证书之日起终止夫妻关系。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登记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的,应当书面说明不登记的原因。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和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感到遗憾的,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通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以上就是结婚证丢了怎么离婚以及协议离婚的程序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