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想想,两人已经分手了,分手两年的前任约吃饭,你去还是不去?如果你去了,你会以什么身份去呢?前任又找到了,不应该去。你知道,前任是前任,因为不合适,合适的话,不会分手成为前任,去,不是把自己放在最低位置吗?
一、能去,以朋友的身份去!
有些人说,作为一个朋友啊,但我想说,分手后,两个人基本上很少成为朋友,可以成为朋友的情人,太少了,几乎都删除彼此的联系,屏蔽,甚至成为陌生人,怎么能成为朋友呢!
如果你必须成为一个朋友,这是一种可能,我们没有完全打破干净,做朋友是有机会复合,所以,当分手后,前任约你,你肯定会去,这是一个好机会,错过,可能是一辈子,但如果你没有爱,不是朋友,前任约你,还有什么可去的呢?
二、分手不能成为朋友,不用去!
在我看来,那些不能成为朋友分手的人通常不需要去这种约会。去还是很尴尬的,你能说些什么呢?谈论这段关系吗?谈论过去吗?还是谈论过得怎么样?这些都不是说话,然后只有一种说话,借钱。分手两年的前任约吃饭,你是对的,是借钱,想让一个人永远记住你,然后欠钱不还。因此,我个人建议,分手,没有什么可谈的,然后不要约会见面。
三、看找你的目的决定去不去!
这是最后一点,那就是前任约你的时候,肯定会有目的。我为什么要约你?你想做什么?是请你吃饭,还是请你参加她的婚礼,还是像我上面说的,向你借钱?总之,你要多注意前任约你的原因。然后,酌情处理是该去还是不该去。毕竟前任有理由约你去前任的约会,至少要有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