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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夫妻财产约定与遗嘱

浏览次数: 709 日期:2021-06-10 责任小编:冬玲

  处理离婚期或者关系破裂的朋友一定要知道,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因为这可以在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利益!


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夫妻财产约定与遗嘱


  一,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1.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归属问题。

  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时,必须严格区分金额取得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双方婚姻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助金总额再分割。当事人离婚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原因,折扣后,一方应根据所有公积金、住房补助金的差额给予补偿。

  2.买断工龄款的归属问题。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关于军事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的规定。(法律客户帝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配给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的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得到的金额为夫妻共同财产。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以军人名义发放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平均得到的金额。具体年限是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3.夫妻一方取得的铺位租赁权、转租权。

  夫妻一方的店铺租赁权、租赁权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可以带来财产性的收益,根据租赁关系的法律特征,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共同财产的其他形式也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审判时,可以从有利生产、便利生活、便利管理的原则处理。

  4.一方在体育比赛中获得的奖牌和奖金的归属

  一方在体育比赛中获得的奖牌和奖金是对其优异成绩的奖励,是运动员个人荣誉的象征,具有特定的个人性质,应视为个人财产。指定受益人为夫妻夫妻双方的保险利益。根据《保险法》第21条第3款、第60条第1款、第63条的规定,受益人是指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指定的保险金请求权者,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可以是受益人、人身保险的受益人可以是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支付保险金的义务。根据上述规定和我国《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保险利益主要表现为保险金,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一方获得的知识产权收入

  一方获得的知识产权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以知识产权的财产收入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判断标准,而不是以知识产权本身获得的时间为判断依据。夫妻离婚时,只能分割现有财产,不能估计未实现其价值的财产收入。智力成果只有转化为具体有形财产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在共同生活中支付的劳动可以从其他财产中得到适当的补偿和照顾。个人所有房屋的婚后收入。

  6.个人所有房屋婚后收入

  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离婚时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替代品,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自然附加价值也属于个人财产的一方个人所有房屋婚后用于租赁,租金收入属于经营收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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