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预约玲结婚证本来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但是很多人却后悔领了结婚证,其实,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但在我国少数经济落后、地处偏僻、信息闭塞的地区,仍有极少的几次婚姻、包办婚姻,甚至是逼婚的情况存在,所以如何撤销婚姻登记信息?今天我们一起看看!
一,如何撤销婚姻登记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被胁迫一方可以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被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后一年内提出。当事人要求撤销婚姻的,应当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胁迫",是指行为人以损害为要挟,向对方或者其近亲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损害为目的,强迫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行为。组成胁迫的要素如下:
1、必须有强迫的目的。也就是说,施害者有强迫受害者产生恐惧心理,并以恐惧心理为基础,强迫受害者同意结婚。
2、这种情况下需要采取强制措施。也就是,行为人犯下了以损害受压迫者及其近亲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为要挟的不法行为。强迫行为的实施者可以是婚姻当事人,或者是与之相关的第三人;强迫行为的实施者可以是婚姻当事人的近亲属。
3、受压迫者必须同意结婚与受压迫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被胁迫者之所以同意结婚,是因为被胁迫行为导致他产生了一种恐惧心理。
由于被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被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因可撤销婚姻的理由属于妨碍婚姻当事人结婚自由权的情形,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撤销权人应以当事人本人为限,其他第三者不得主张撤销婚姻,婚姻登记机关、人民法院也不得主动宣布该婚姻无效。
二,受理解除婚姻关系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有管辖权;
(2)被胁迫的一方与另一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声明,双方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问题;
(3)在提出申请时,距结婚登记日或被强迫的当事人恢复人身自由日期不超过1年;
(4)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书;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出具的被拐卖、绑架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可以证明强迫当事人结婚的判决书。
2、,婚姻登记预约机关依照撤销婚姻的程序进行登记。
(1)核实上述所列文件和证明材料;
(2)当事人本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填写《撤销婚姻申请表》;当事人在“申明人”栏上签字。如当事人不愿书写,可由当事人书写,第三人代填,并由当事人在“申请人”栏中按指纹。第三者应在申请书中注明其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与申请人的关系等。婚检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以第三人代申请人的身份填写。
(3)当事方宣读自己的申请,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拟写《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机关或乡(镇)人民政府,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机关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批准,发给撤销通知书。该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将《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并公告在婚姻登记公告栏上对不符合撤销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撤销的理由,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以任何理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或撤销,除非是被强迫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