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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释一第31条,释义包不包括应当发现

浏览次数: 676 日期:2021-06-13 责任小编:冬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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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释一第31条,释义包不包括应当发现


  一,婚姻法解释一第31条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离婚制度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因为夫妻双方对离婚所持的态度不同,所以处理离婚案件的程序也不尽相同。约定离婚又称"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达成离婚合意而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它的主要特点是:第一,当事人就离婚及子女抚养、财产问题达成协议;第二,按照婚姻登记程序进行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书,即解除婚姻关系。

  约定离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制度。这一制度经过50年的实践,因其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且程序简单,被婚姻关系当事人充分接受。同时,我国的婚姻登记工作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日趋完善。伴随着我国婚姻家庭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协议方式解决离婚纠纷,以非讼方式解决离婚纠纷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

  二,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全文确立意义

  首先,协议离婚制度关注的是夫妻双方的主观意愿,而实行该制度是婚姻自由原则的重要体现。立法赋予和保障公民自主、自愿地处理个人婚姻纠纷的权利。男子和妇女有自主和自愿缔结婚姻的自由,同时,当婚姻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时,也给予他们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并对此给予程序性保障。

  是采用协议离婚,当婚姻关系已无法继续维持时,夫妻双方应以平和的心态解决矛盾冲突,避免相互指责,消除对立情绪,更能减少今后双方的仇恨和对立。这种离婚方式不追究离婚原因及具体原因,有利于保护个人隐私。协议离婚既要求双方离婚合意,也要求对子女的抚养与教育、财产的分割以及债务的清偿做出合理的安排,这样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子女以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三,协议离婚程序。

  根据现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协议离婚程序的主要内容如下:

  .同意离婚的主管机关;

  同意离婚的主管机关为民政部。城市为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主管部门,农村为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的民政主管部门。本办法所称协议离婚,是指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同意离婚的行为。

  ㈡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

  当事人的申请。离异登记适用地域管辖。如双方同意离婚,应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因为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所以,当事人离婚时,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提供结婚证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以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的离婚意思,并在协议中约定子女抚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事项。

  婚姻登记当局的审查。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进行审查,以确定当事人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诸项条件。婚检机构如果发现一对夫妻中只有一人要求离婚,或夫妻双方虽已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婚检机构则不予受理。

  离婚登记和离婚证明书的发放。从受理离婚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并注销其结婚证书。离婚证明书是婚姻关系合法解除后生效的法律文书。夫妻双方自取得离婚证书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书面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离婚登记后,当事人对有关问题的处理。

  对离婚协议中一方未履行义务的处理方式。

  夫妻双方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如果一方未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或者因子女抚养、财产等问题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㈡离婚证明遗失或损坏的补救措施。

  离婚证明遗失或损坏的,当事人可持其所在单位、居民或村民出具的证明,向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补办离婚登记。离婚证明与离婚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有同等效力。

  ㈢离婚登记的撤销与复审。

  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该婚姻登记,并对已解除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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