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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律问题,家庭纠纷常见问题大全

浏览次数: 574 日期:2021-06-15 责任小编:冬玲

  当自身的家庭有法律方面的问时,去咨询婚姻法律师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那么对于婚姻法律咨询也能够更全面解决你的问题,若是你自身不想找律师,那么一定要看看,家庭纠纷常见问题大全!


婚姻法律问题,家庭纠纷常见问题大全


  一,离婚的不同情况。

  (1)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必须由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如资料齐全,可到婚姻登记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允许离婚协议的法定条件如下:

  1.申请离婚的双方应当自愿离婚。一方要求离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2.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已经适当处理了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双方要求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困难的经济援助、财产和债务处理事项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3.其他不协商离婚的情况,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受理的婚姻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受理。

  (2)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抚养、教育、医疗费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3)现役军人离婚。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现役士兵的配偶要求离婚,除非士兵同意,否则士兵一方有重大过错。这里的重大过错是指以下情况之一:

  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军人一方不同意,军人一方没有重大错误的,不允许离婚。军人一方提出离婚不受限制。

  二,男方不给离婚的条件

  《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接受男方的离婚请求,就不在此限制。虽然法律限制了男方的起诉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仍可接受男方的离婚请求。在这里,关键是看哪些情况是确实有必要。从司法审判实践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来看,确实有必要一般是指女方通奸怀孕(不包括婚前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导致怀孕)。如果男方在女方通奸怀孕后或分娩后一年内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予受理。此外,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仍无法提出离婚。就立法精神而言,法律上限制了男方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的离婚诉讼权,不仅是为了婴儿的正常成长,也是为了女方的身心健康。

  三,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离婚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下落不到两年的,配偶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失踪,然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失踪。

  第二,确定第三方的关键证据。

  近一半的离婚案件涉及婚外情。对于第三方的证明,当事人一般只能获得电话清单、通话记录、短信内容、相对亲密的照片、证人证言,甚至堵在门外。这些证据只是间接证据,证明力相对较小。一般法院不会因为这些证据而认定对方有过错。

  下列五种关键证据法院将取信:

  (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曝光,一方情急之下所写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二)嫖娼事件被查处等。,通常由警方介入,并有警方记录;

  (三)单位核实员工婚外情后,有时会处理其生活方式问题,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四)双方交往的信件、邮件、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邮件、电子邮件等应先公证,再提交法院

  (5)在捉奸很难收集到这样的证据,可以通过拍照获得,但要注意不要侵犯隐私。

  四,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有三种情况: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双方的名义,为夫妻共同生活负债;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一般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可以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约定各自所有,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3.一方婚前承担的个人债务一般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可以证明一方婚前承担的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是夫妻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是一方个人借款,不属于夫妻和家庭生活的共同债务,应由个人偿还。另外,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赌注是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你不想偿还赌注,你可以完全不偿还。

  五,离婚主张处理房屋所有权(前提是房屋产权明确)

  房屋是生存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尤其是近年来房价疯长,房屋尤为重要。若双方都想要房屋,法院通常会考虑下列因素作出判决:

  (一)谁来抚养孩子。一般来说,谁来抚养孩子,谁来判断房子属于谁的可能性更大;

  ㈡照顾无过错一方。如果对方有《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四个恶习,即重婚、同居、暴力、遗弃或其他重大过错,法院会酌情考虑无过错一方的权益。

  (3)如果双方条件相同,没有子女,法院也可以通过竞价解决房屋所有权,即将房屋判给出价最高的一方,另一方取得折扣。

  六,法院一般认定夫妻关系已经破裂。

  《婚姻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确认夫妻关系已破裂:

  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造成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形,是指一方因违法犯罪被判处徒刑或因、通奸、婚外性行为或其他直接严重伤害夫妻关系的行为,另一方不得原谅。

  分居满两年的,婚姻关系存在的问题。

  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法院判决或调解来解除。无论分居多久,婚姻关系都不能自动解除。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的,构成夫妻关系已经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失败,应当判决允许离婚。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这个规定。

  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18条,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继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

  七,夫妻造成假债务的处理。

  制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比如父母给买房的钱,现在写一张借据试图变成贷款关系,找亲戚朋友伪造借据,股市里的钱说是为别人炒股的钱。法院对成本有一定的诉讼规定。目前理论界普遍认为,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不应直接处理债务问题。

  法院通常的做法是,如果一方不承认债务,通常不实质审理债务,而是建议债权人另行起诉。造假要面对鉴定和质证的考验,也要面对婚姻法规定的不利后果。

  孩子和母亲一起生活的情形。二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与母亲同住;

  (二)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更有可能与母方同居:

  (1)因绝育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随着孩子生活时间的延长,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3)没有其他子女,父亲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而父亲患有传染病或其他长期无法治愈的严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适合与子女共同生活。

  (5)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与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母亲照顾孙子;

  (6)十岁以上的子女,选择与母亲同住。

  孩子们随父方生活的情形。二岁以下儿童,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儿童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由于其他原因,子女不能和母亲住在一起。

  (二)两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同意子女与父亲同居,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

  (三)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如父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更有可能与父方同居:

  (1)因绝育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随着孩子生活时间的延长,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3)没有其他子女,母亲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而母亲患有传染病或其他长期无法治愈的严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妇女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与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父母照顾孙子;

  六、十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与父亲同住。

  八.子女抚养费的支付。

  抚养费用包括儿童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儿童抚养费的金额可以根据儿童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承受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如果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30%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的金额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支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支付。如果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以用其财产折扣子女抚养费。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子女随一方生活,由抚养方承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不得协商协商。18岁以支付子女性18岁以上的抚养费。当你自身解决不了这个问题的时候去找婚姻法律师,,婚姻法律咨询帮助你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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