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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律咨询告诉你,没领结婚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浏览次数: 560 日期:2021-06-15 责任小编:冬玲

  无结婚证却住在一起的,双方都认定对方是自己的妻子或丈夫,所以对于这种形式的在一起,会受到到法律保护吗?今天婚姻法律师,婚姻法律咨询告诉你,没领结婚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婚姻法律咨询告诉你,没领结婚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一,没领结婚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婚姻法律咨询能否受到保护。如今,事实婚姻已不再被法律承认。结婚必须要有结婚证,不能轻信合同,这是违法的,也不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49条规定,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书。获得结婚证书,即建立夫妻关系。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因此我们的新民法并不承认事实婚姻。但非婚生儿童享有特殊保护,婚姻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儿童享有与婚生儿童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伤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儿童的生父或生母,并应负担其生活和教育费用,直至其能够独立生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1054条,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自始无效。夫妻双方没有权利和义务。共同生活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按照抚养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判决。对于重婚造成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应影响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双方生育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2、同居或者是夫妻关系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不同:

  (1)禁止有配偶的人同住;

  (2)同居是没有保护的。

  (3)夫妻间要相互忠诚,同居不保护。

  (4)夫妻双方除以书面形式约定离婚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外,结婚期间所得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全部归夫妻双方共有;同居期间各自的财产则归各自所有。(5)夫妻有相互扶持的义务,不能同居。

  (6)夫妻有权共同继承遗产;同居无效。

  (7)采取救助措施时,夫妻离婚有过错方应当少分财产,并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3.是人民法院受理方式不同。依照婚姻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之规定,未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婚姻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的,应当分别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事务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施行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民政事务局颁布之《婚姻登记条例》施行后,男女双方均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者,人民法院应于受理案件前,通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者,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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