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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案例分析,法律又会怎么去处置

浏览次数: 591 日期:2021-06-16 责任小编:冬玲

  婚姻家庭会伴随着人的一生,所以对于婚姻家庭问题一定要及时去解决,所以今天我们一起看看,婚姻家庭法案例分析!


婚姻家庭法案例分析,法律又会怎么去处置


  一,婚姻家庭法案例分析

  案例;

  孩子结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的质量问题。王小姐与李某结婚3年,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两年前,父母出资30万元买了一套房子,产权归丈夫李某所有。他们离婚后就房子的归属问题产生了争议,丈夫李某认为,其名下的房子是父母出资购买的,应归其所有。而且王小姐认为自己所说的不合理,应该把房产平分。

  解析;

  子女结婚,双方父母出资资助其买房,婚姻家庭问题出现这是目前各地普遍存在的现象。如此一种出资行为,其性质在婚姻法中究竟如何界定?预算拨款还是预算借款?若为赠与,则是对自己一方子女的个人赠与,还是对另一方子女?所有这些问题,都是这一类的家长普遍关心和关注的,他们为孩子买房子。假如家长将购买的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只允许子女居住,那么房屋产权无疑与子女无关,不属于此处讨论的范围。所谓情况,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要看法律是否能确定为借贷关系。如有书面借条或口头协议可以证明是借款关系,则可将之借款处理。相反,不能证明是借款的,该项出资一般视为赠与。

  对于该出资是对一方的赠与还是对另一方的赠与,在婚姻家庭中《婚姻法》另有规定。第22条规定:当事人在结婚前,父母为双方所购房屋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其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婚后,夫妻一方出资购买房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给予一方的除外。此外,我们认为,一般情况下,为了证明“清楚地表达”,就需要一份书面的赠与协议。在今后的离婚诉讼中,最好是经过公证,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该案中,对于父母为买房而出资20万元,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除非父母在赠与时明确表示将李某作为个人赠与,否则应认定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总之,李某名下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应当共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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