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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效力的法律规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浏览次数: 528 日期:2021-06-19 责任小编:冬玲

  婚姻是人一生中最重要的存在,有时候懂婚姻法对于自身是有好处的,所以今天我们一起看看,婚姻的效力的法律规定!


婚姻的效力的法律规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婚姻的效力的法律规定

  按照婚姻法律的有关规定,对于婚姻效力的情形,可大致分为有效婚姻、无效婚姻和撤销婚姻三种情况。关于这三种婚姻的效力,有必要了解一下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效力及后果问题。以下,律图小编为您讲解婚姻效力内容。

  (1)改嫁。重婚是指有配偶者违反法律,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些人中,有配偶的人与另一人登记结婚,是法律上的重婚行为;虽然没有结婚登记,但与另一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并构成事实上的重婚行为。重婚无论在法律上还是事实上都是一种重婚行为。

  (2)有亲属关系禁止结婚。禁婚亲属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管血缘关系有多远,也不管血缘关系有多深,均不得结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婚姻以表兄妹为主。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但在婚后没有治愈。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病,婚后又未治愈的,要注意两点:一是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病;医学界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指的是精神疾病,以及严重不能治愈的传染病或遗传疾病。二是婚后未痊愈,即结婚时未痊愈。

  (4)婚龄未满法定。不到法定婚龄的人,是指在结婚时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婚龄,男女双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对非法成立无效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应当无条件地解除婚姻关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违反刑法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没有夫妻共同生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归当事人共有,经双方同意后,由人民法院按照无过错方照顾的原则,按非法同居处理。对于重婚造成婚姻无效的,不得侵犯合法婚姻一方的财产利益,无效婚姻一方所生子女按照婚生子女的规定办理。

  二、怎样婚姻可以撤销。

  《民法总则》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应当在解除该强迫行为后一年内提出。被害方因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而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应当在恢复人身自由一年内提出。被害方因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而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应当在恢复人身自由一年内提出。

  《婚姻法》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或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无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共同生活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无过错方原则进行判决。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置是重婚罪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重婚罪的一个重要方面。一方所生子女,适用本法有关一方子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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