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就是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一开始就没有得到法律认可的无效婚姻,本文小编就其具体内容作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无效婚姻呢?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存在以下情况,婚姻无效:
1.重婚。
2.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达到法定婚龄。
该条的具体含义如下:
(一)"无效婚姻"的含义。
离婚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没有法律效力,没有建立婚姻的法定条件。离婚可以分为当然无效和宣告无效。自然无效是指法定情形下婚姻无效,当事人可以自己主张无效,而无须经过宣告确认程序。宣布无效,顾名思义就是婚姻必须通过宣告确认程序才能产生自始无效的法律效果。与多数国家一样,我国采用的宣告无效,即必须由法院裁定无效,方可产生无效的法律效果。以宣布无效的方式,有利于国家对婚姻违法的监管,以具体案例为导向,引导公民依法结婚。
(二)"重婚"的含义。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再次与他人登记结婚,或明知他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家庭的基本制度,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这种违法性违背了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所以《民法典》明确规定重婚情形时,婚姻无效。无效婚姻是指重婚双方的第二次婚姻关系不具有法律效力,无论第二方无配偶方是善意或恶意,都应被认定为无效婚姻。而重婚者前一段婚姻关系必须有效成立,符合婚姻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双方已形成了夫妻互认关系。
(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本条所规定的“不准结婚的亲属关系”是《民法》第1048条规定的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因为我国长期以来形成了伦理学思想,以及遗传理论,所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都是无效婚姻。直系血亲主要包括天然直系血亲和拟直系血亲。不能结婚的直系血亲应该包括一个准直系血亲,比如养父母和养子女,教育程度较高的继父母和继子。这两种亲缘关系虽无血缘关系,也不会产生遗传问题,但根据我国长期形成的伦理观念和习俗,并根据保护子女,继子女的原则,男女双方都禁止结婚。
(四)法定结婚年龄。
我们所说的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男女可结婚的最低年龄,低于这个年龄不得结婚。我们的民法典第1047条规定,结婚年龄不能超过二十二岁,不能超过二十岁的男子。若一方或双方不能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其婚姻为无效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