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过后的30天内再次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冷静期过后应该怎么做,协议离婚的过程是第一,提交离婚申请,即夫妻双方同意向民政局提交离婚申请;第二,提交离婚申请后,开始等待30天。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民政局的离婚登记申请,视为未达成离婚协议,未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进入下一个30天;第三,在双方未撤回离婚申请的第二个30天内,双方应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明。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都不在场,也不亲自领取离婚证明,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未达成离婚协议。
与民法典颁布前不同的是,只要夫妻双方同意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就可以当场办理离婚手续,并出具离婚证明。民法典给了夫妻双方提交离婚申请后两个30天的后悔时间,以及双方必须亲自申请离婚证明的限制,减少了冲动离婚和轻率离婚,使离婚更加理性。
离婚冷静期过后应该怎么做,简而言之,《民法典》建立了离婚冷静期制度,主要是为了防止协议离婚冲动离婚现象,给夫妻时间冷静思考,让夫妻反思婚姻问题,此时心理调试,让夫妻认真对待婚姻,挽救婚姻和家庭,防止离婚后悔。离婚冷静期制度给了夫妻关系一个缓冲时间,为破镜重圆带来更多希望。但离婚冷静期只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不受限制,诉讼离婚没有离婚冷静期,甚至诉讼离婚为了提高效率,确保离婚自由,在民法典中规定,第一次,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允许离婚。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七十七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满后30日内,双方应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