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法律怎么判?哪些行为算家暴?我们身边到处都有家庭暴力,它的危害性很大。所以我国有反家暴法,其中对家庭暴力有严格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怎样被判刑的呢?还有哪些暴力行为的具体表现呢?今日,小编就来给大家详细的讲讲家庭暴力的判决标准,以供大家解答疑问。
一、家暴法律怎么判?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通过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对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损害的行为。经常发生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行为。
由此可见,家庭暴力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婆媳、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身体、精神和性方面的暴力行为,是一方试图用暴力来控制另一方的滥权行为。在暴力行为中,身体暴力是家庭成员一方对另一方身体的有形伤害行为;精神暴力是家庭成员一方对另一方精神的无形伤害行为;而性暴力则是配偶之间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强行性暴力或变态的性行为。根据家庭成员关系的不同,家庭暴力可分为夫妻暴力、父母与子女间的暴力、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对残疾家庭成员的暴力等等。
犯下"家庭暴力",反家暴法根据其情节和后果,《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人重伤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或者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如无过失方有要求,按照民法第1091条的规定,损害也应由其承担。
家庭暴力是最常见的一种家庭暴力,指的是夫妻间各种形式的人身、精神和性暴力行为。
二、哪些行为算家暴?
1、肉体暴力的具体行为
一方殴打另一方,致其死亡、伤残、重伤;一方在夫妻之间经常拳打脚踢,咬人,掐人,推人,打人,打人。
2、心理暴力的具体行为
夫妻一方经常对另一方进行威胁、恐吓、辱骂,导致对方精神疾病;威胁对方人身伤害,损坏家具,伤害动物,侮辱小孩,恐吓对方精神恐惧,威胁对方安全;经常在公共场合或私人场合对配偶进行恶意贬低,侮辱,挖苦,奚落,嘲弄,奚落,谩骂,使对方无法忍受;经常刁难,干涉,猜疑,阻碍对方的行动自由,影响对方的正常工作生活;公开带第三者回家同居,使其遭受侮辱。
3、具体的性暴力行为
经常以暴力手段强行与配偶发生,造成伤害后果;酗酒后以暴力手段强行与配偶发生,使对方无法忍受;患有传播性欲疾病以暴力手段强行与配偶发生,以暴力手段对配偶实施变态性虐待。
上面是小编整理出来的关于家庭暴力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以上讨论,我们可以知道:家庭暴力根据其情节不同,反家暴法量刑结果也不一样,但对于有家庭暴力行为的人,是会严加惩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