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如何规定法律责任?除了肇事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外,社会机构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承担家庭暴力责任的国家职工责任,不履行责任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下面是本文的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人之间通过殴打、捆绑、伤害、限制人身自由、频繁辱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是家庭暴力。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除了女性联盟等社会组织各自工作范围内的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外,还应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委会、村民、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遭受或涉嫌家庭暴力的,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反家暴法如何规定法律责任
1、加害者的责任。
受害者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处罚治安管理的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违法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责任。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予以警告,按情节罚款不超过一千元,拘留不超过十五天。
3、社会机构的责任。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委会、村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职工未按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本部门依法处置直接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负责人。
4、国家工作人员承担反家庭暴力责任。
具有反家庭暴力责任的国家职工忽职守,滥用职权,欺骗私人,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