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有不同的消费观念,这不是一件坏事。在心理学上,有一个著名的“互补定律”,是指双方在需求、气质、性格、能力、特长等方面存在差异,但当双方的需求和满足方式刚刚成为互补关系时,他们可以在活动中互相欣赏。
首先,在爱情关系中,我们总是被不同气质的人所吸引。
感情是一件美妙的事情,很多时候,两个看起来完全不相关的人,只是可以互相欣赏,成为一对恋人。
这种现象并不少见,它来自于一个人内心的补偿机制:一个人会欣赏不同气质的人,只是因为那个人有他缺乏的品质。
在爱情中,我们经常被不同气质的人所吸引。夫妻之间怎样进行互补,两个性格不同的人通常可以在生活中互补,获得幸福甜蜜的婚姻。
第二,不同消费观念的夫妻,很可能在婚姻生活中产生矛盾。
出生在富裕家庭的人,与出生在贫困家庭的人相比,必须有不同的消费观念。如果这两个人形成了夫妻关系,他们很可能在婚姻生活中有意见分歧。
家庭关系富裕的人更注重生活质量。夫妻之间怎样进行互补,他们喜欢花很多钱买一些华而不实的东西,只是因为它能让他感到快乐。出生在不富裕家庭的人更喜欢买一些性价比高的实用动词。
在婚姻生活中,当一个务实的人看到他的伴侣买了一些虚拟的东西时,他不可避免地会因为不喜欢而与对方产生意见分歧。在我看来,生活观念不同的夫妻在日常生活中发生冲突是很正常的。只要他们懂得互相理解,就能获得幸福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