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对于离婚而言,决定离婚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通过法院的判决终止婚姻关系。为此,现在我们继续看看,感情不和离婚一方不离怎么办?
一,感情不和离婚一方不离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是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离婚方不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感情真的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予以调解。
调解无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赌博.屡教不改吸毒等恶习;
4.两年内因感情不和分居;
5.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其他情况。
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被告拒绝出庭怎么办?
在大量的司法实践中,如果被告的下落不明,法院不能通知他参与离婚诉讼,那么法院将首先送达诉讼文件,在此期间暂停离婚诉讼。宣布到期后,如果被告仍然没有出现,法院将缺席判决根据现有的证据,但离婚案件涉及个人关系,强调双方必须在场和知道,所以大多数法院将选择暂停诉讼。
如果被告不愿出庭参加离婚诉讼或没有书面离婚意见通知法院,那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被传唤,拒绝出庭没有正当理由,或退出法院没有法院的许可,可以缺席判决。因此,一般的处理方法是根据原告的要求进行审判,此时很有可能直接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