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的时候,在双方有意见的情况下,就会有答辩的情况,那么,离婚答辩状怎么写有利?今天我们一起看看!
一,离婚答辩状怎么写有利
对被告来说,离婚答辩要以被告的想法为基础才是最好的。如果被告不想离婚,那么答辩书上写的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条件;如果被告想离婚,但又不同意离婚,那么答辩书上写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愿意离婚,但是对其他离婚事项有不同意见,请法庭查明事实,做出公正的判决。《婚姻法》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应当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二,调解无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二年;
三,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其他情形有:
1.离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的,应当准予离婚。
2.在被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如果双方仍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