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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纠纷问题,离婚应该分割哪些财产

浏览次数: 621 日期:2021-06-08 责任小编:青苹

  离婚财产纠纷问题有什么?离婚应该分割哪些财产?离婚析产更名过户流程有哪些?夫妻感情出现裂痕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也可以向民政部门协商离婚,离婚时无论采用什么方法都与财产分割问题有关。接下来,为了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离婚财产纠纷问题,离婚应该分割哪些财产


  一、离婚财产纠纷问题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析产更名过户流程有哪些?离异财产分割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若干具体意见》,离婚财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妇女利益的原则。

  3、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也就是说,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将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不得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想知道更多关于离婚财产分配的问题关注明君情感!

  5、夫妻一方拥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损坏、消失的,另一方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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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范围,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和奖金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和各种福利政策收入和补贴;

  (2)生产经营收入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是指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收入;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而获得的财产。关于继承财产的收入,是指获得财产权,而非实际占有财产。即便在婚姻关系终止之前并没有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除本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外。

  (5)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住房补贴和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费、破产配置补偿费。

  (8)以军人名义发放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由部分夫妻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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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规定了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也就是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津贴等费用;

  (3)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5)其他应属于一方的财产。

  以上便是关于离婚财产纠纷问题,离婚应该分割哪些财产的内容,想知道更多关于离婚财产分配的问题关注明君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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