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六个条件不允许离婚有哪些?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离婚有协商离婚的方法和诉讼离婚两种。这两种离婚方式所涉及的机构不同,离婚手续的处理也大不相同。那到底怎样办理离婚手续呢?离婚手续的流程是什么?
一、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1、材料。
离婚手续的处理涉及很多相关资料,主要资料如当事人户籍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议等。此外,华侨、外国市民还应持有本人的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明书(包括复印件)。
2、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的写作内容包括协议的要点和详细内容的说明。一般来说,离婚协议应包括:双方是否主动主张离婚;儿童监护权;夫妻双方的债权和债务如何处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婚后归属或处理方式。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离婚方式如下:
(一)协商离婚手续的流程。
办理行政手续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负责。在城市,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民政部门,在农村,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乡镇、民族乡的人民政府。
1、申请。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明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核。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应对协议内容进行全面了解,特别注意双方当事人要求离婚的意思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帮助,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注册。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登记,发行离婚证明书,取消登记结婚证明书的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书面说明不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明书时开始解除。离婚当事人一方不按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撤销。
申请离婚的当事人造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回收离婚证书,对当事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认为符合离婚条件,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或者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必须通过诉讼达到离婚的目的。
二、六个条件不允许离婚
1、如果女性现在在怀孕期间或哺乳期间,男性不能主动提出离婚。
2、如果是现役军人,不能向自己的配偶提出离婚,只有自己的配偶有权提出离婚。
3、在我国离婚必须遵循自愿原则,如果受到威胁,去法院也不会判定两人直接离婚。
4、接下来申请离婚的人必须是成年人,他们必须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当然,既然双方都收到了结婚证,这表明他们已经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他们也是成年人。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决定负责。
5、离婚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书。这些证明书必须事先准备好。如果不完整或有问题,员工就不会处理。
6、如果两人之间的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也不能离婚。
以上便是关于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六个条件不允许离婚的内容,想知道怎样办理离婚手续?关注明君情感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