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离婚无效协议是什么?什么情况下离婚协议无效?很多夫妻对法律知识比较陌生,平时也不太关心,所以在离婚时,就想到了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写离婚协议。因此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无效,以及什么情况下离婚协议无效呢,下面和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
一、在协议离婚之前或诉讼开始之前提出反悔的请求。
很多夫妻为了离婚目的,一般都会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问题上做出适当的让步,那么,离婚协议或者财产分割协议的签订,是以双方当事人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前提的,如果双方最终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离婚时,一方不愿意按照原协议履行离婚协议所附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就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依据。想知道哪些情形是婚后相爱老婆离婚无效的情况吗?关注明君情感为你解答!
二、离婚后的反悔。
1、婚姻法有关司法解释:如果夫妻一方协议离婚一年内不能解决财产分割问题,另一方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经法庭审理查明,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过程中,若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则应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根据上述规定,男女一方反悔,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原告方还应向法院提出证据,证明其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或胁迫行为,法院经审理认为,如果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使协议无效,应驳回当事人的起诉。
三、协议离婚涉及到房产赠与条款的变更。
补助金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并接受赠与的行为。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是,转移不动产的权利,应当以不动产登记机关为准。生活中比较常见的现象是: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将一方名下的房屋或份额赠与另一方,但离婚后,赠与方却不愿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还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赠与,而现实中也有一些案件得到法院支持。可见,婚姻登记机关不具备公证的能力,在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赠与,赠与人对赠与物有异议的情况下,仍有不可履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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