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会做一些协议。由于法律知识不足,有些协议违反了法律的强制规定,属于无效协议。这样的协议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对方违反这样的协议时,可不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那么离婚协议无效的五种情形是什么呢?下面看看婚后相爱老婆离婚无效-离婚协议无效的五种情形的内容吧!
一、离婚后不得在一定期限内再婚。
婚姻自由权是宪法赋予市民的个人权利。在不违反婚姻法规的前提下,市民享受婚姻自由,不受他人干涉。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限制再婚条款违法无效。
二、再婚后不可以再生育孩子。
产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国家规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市民享受生育和不生育的自由,不受与他人协商的限制。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禁产条款是对公民产权的人为限制,违反了公民享有产权的法律规定。因此,离婚协议中禁止生育的条款无效。
三、限制再婚后出生的孩子的继承权
继承权是继承人死后开始的权利,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只能由继承人自行取消,不能由他人干涉。
除非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取消某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因此,夫妻离婚时限制一方再婚后生育子女的继承权,违反法律规定,没有实际意义。
四、房地产承诺归孩子所有,不能立即过家。
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实际是对子女的赠予。根据《民法典》规定,房地产大赠与以股权变更手续为准。因此,如果离婚协议只规定房地产赠与儿童,但没有及时办理转让手续,任何一方的后悔都会导致儿童将来无法获得住房所有权。
五、约定的孩子抚养费在孩子18岁以后。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这个义务有时间限制。也就是说,在孩子18岁之前,父母有义务抚养孩子,在孩子18岁之后,如果孩子没有民事行为能力限制,父母的法定义务就会被解除。孩子18岁后,父母对孩子的帮助是自愿的,没有法律的强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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