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程序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军人离婚新规定有哪些?军人的配偶受到普通人的尊重,但实际上成为军人的配偶需要很多考验。军人的婚姻不同于普通人,不仅体现在婚姻和离婚上。国家对军人非常好,不仅体现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也体现在他们的婚姻中。结婚时对军人配偶有很多要求,离婚也有很多规定。
一、军人离婚程序的具体内容
离婚的程序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进一步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军方有重大错误的,可以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前三项规定和军方有其他重大错误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来判断。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前3项规定具体指以下几点:
(一)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或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离婚办理需要什么手续?这项规定在保护军人婚姻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军人配偶离婚自由权的保障,基本上实现了两者的平衡。这里的同意离婚是指同意现役士兵申请离婚或起诉离婚。
同时,《条例》还在第11条第2、3、4款中规定了军人离婚的军事调解和出证程序,了解时应注意以下问题:关于夫妻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离婚的军事调解和出证程序。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由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调解;
如果调解无效,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只有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才能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者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调解是必要的,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军事调解是必要的程序。
离婚办理需要什么手续?根据军事实际,总政治部于2001年11月颁布了《军事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规范了军事离婚的要求和程序,明确规定现役军人离婚应认真谨慎,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军事纪律,不得违反社会公德;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与申请结婚相同。当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书面意见。此外,军人离婚的审查和登记程序与一般离婚程序相同,适用于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
二、军人离婚手续。
1、可自由选择,户籍所在地法院或军事法院管辖。关于军事离婚案件,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部队管理的退休干部和军事编制员工之间的离婚案件可由军事法院管辖。
2、夫妻生存期间,妇女购买的房屋为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分。
3、军婚不适用。
4、双方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据,或者一方有错误证据。
以上便是关于军人离婚程序的具体内容,军人离婚新规定的内容,想知道离婚的程序有哪些吗?关注明君情感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