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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带什么材料,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浏览次数: 489 日期:2021-06-15 责任小编:青苹

  离婚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带什么材料?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一般情况下,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平等。许多人对离婚后房屋分割过户的相关问题了解不多。想知道更多关于夫妻离婚房屋过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想知道现役军人离婚程序步骤有哪些吗?关注明君情感为你解答!


离婚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带什么材料,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一般应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在原则上是平等分割的;在实际的生产生活需要和财产来源方面,具体的处理方式也可以有所不同。属私人私有物品,一般归私人所有。

  (2)夫妻两人分开居住两地管理和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归管理方和使用者所有;差异较大的部分,由拥有多个财产的一方补偿另一方相当于差异的财产。

  (3)已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的,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或者婚前支付的彩礼,使支付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合伙财产可归一方所有,取得该合伙财产的一方应按合伙财产一半的比例予以补偿。

  (5)离婚的程序怎么走?对于当年夫妻共同经营无利润的养殖、种植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的角度考虑,合理分割或折抵。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拥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址拆迁,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其中一方所占份额为夫妻共同财产,以折价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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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离婚的程序怎么走?通过婚姻关系索取的财产,在离婚时,如果结婚时间不长,或者索取财产给另一方造成生活困难。可酌情归还获得财产的性质是索取还是给予,很难确定,只能按照赠与处理。

  (8)不适合分割的夫妻共有房屋,应根据双方的住房情况以及照顾一方子女或无过错方的原则,分配给其中一方。买到房子的一方应该赔偿相当于房子一半的价值。照顾妇女,但双方条件相同。

  (9)离婚时,一方当事人拥有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视情给予对方当事人适当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结婚后因自然损失、消耗、损失而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共同财产补偿的,不受支持。

  二、离婚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带什么材料

  1.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或离婚证明;

  2.房产证明(如果有共同拥有证明,包括共有证明);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5.委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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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到期的贷款所需文件:

  1.《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庭《仲裁(裁决)》(需公证)中的不动产所有权条款;

  2.《离婚证》;

  3.双方身份证明;

  4.原始住房所有权或抵押的有关证明,即与贷款有关的手续。

  1.夫妻离婚房屋过户手续的办理。

  2.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3.向按揭银行办理按揭(债务)的人就更有资格这样做了。

  按揭已偿还:

  如果持有生效后的离婚协议(需要公证)或法庭的裁决(裁决)、离婚证明、身份证、原始房产所有权证明的人已经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

  以上便是关于离婚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带什么材料,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内容,想知道现役军人离婚程序步骤有哪些吗?关注明君情感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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