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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补偿,关于婚姻法赔偿问题

浏览次数: 559 日期:2021-07-13 责任小编:冬玲

  在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再我国法律中新婚姻法离婚,其实可以通过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所以今天我们一起看看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补偿!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补偿,关于婚姻法赔偿问题


  一,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补偿

  第46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重婚;

  2.具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犯下家庭暴力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若干解释》

  第29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法院裁定不允许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并按照本条款单独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当事人的相关权利义务,应当书面通知婚姻登记当事人。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适用应区分下列不同情形: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根据本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应当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二)根据新婚姻法离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作为被告的无过错方的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根据本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对此另提出起诉。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初审时被告没有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要求损害赔偿,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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