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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全文,民典法的具体内容

浏览次数: 1449 日期:2021-07-13 责任小编:冬玲

  对于新婚姻法解释是很多人感兴趣的问题,但是很多人不知道该怎么去理解!今天我们就一起看看新婚姻法全文!


新婚姻法全文,民典法的具体内容


  一,新婚姻法全文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条【婚姻家庭编辑调整范围】本编辑调整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基本原则】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夫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禁止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等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产。

  禁止重婚。禁止配偶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新婚姻法解释【婚姻家庭倡导规定】家庭要树立良好的家庭风格,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妇应相互忠诚,相互尊重,相互关心;家庭成员应敬老爱幼,相互帮助,维护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1044条收养应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以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第1045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孙子是近亲。

  配偶、父母、子女等同居的近亲是家庭成员。

  第二章结婚。

  第1046条结婚应由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强迫另一方,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性不得超过二十二岁,女性不得超过二十岁。

  第1048条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完成婚姻登记,即建立婚姻关系。如果没有结婚登记,应当重新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新婚姻法解释《婚后双方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的约定,女性可以成为男性家庭的成员,男性可以成为女性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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