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观念也在不断变化,所以今天我们一起看看,新婚姻法 婚前财产,最新的规定是什么样子的?
一,新婚姻法 婚前财产
1、新《婚姻法》规定:除书面约定外,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均归夫妻双方所有。
2、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中对房产的问题作了进一步阐述:
(1)一方婚前承租、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产权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和归属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人民法院按下列情况处理: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准许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将所得价款分割。
二,婚前财产的公证。
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前,男女双方应依法到公证处对各自的财产、债务范围、权利归属等问题进行公证,并经公证的财产约定将得到法律直接认可。
三,新婚姻法中的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对财产的归属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者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按照约定处理。但是逃避法律的协议是无效的。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费、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超过10年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退伍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疗补助费和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财产分割时,应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相当于差额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但尚未共同生活的,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品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购置和使用的财物,按各自出资的原则归各自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