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应当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不应当分割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个人财产。所以今天我们一起看看,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一,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下列一千零六十二条: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
2.生产、经营、投资收入;
3.知识产权收益;
二、夫妻的婚前财产是什么?
婚姻生活中的婚前财产,是指结婚前夫妻一方已取得的财产。包含婚前个人劳动所得的财产、遗产、赠与的财产和其他合法财产。配偶一方的婚前财产,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其取得方式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首先,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关键是看婚前财产是否是婚前财产。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是在婚前,而婚后才实际占有该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中止而转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的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不予支持。
一方因身体受伤而支付的抚恤金、残疾生活补助金和其他费用。在此,“助残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费用”指直接关系到生命健康的财产。因为这些财产与生命的健康密切相关,对个人权利的保护意义重大,所以它们应该是单独的财产,而非共同财产。我国《民法典》规定,残疾人身损害赔偿费用作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有利于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使受害人得到有效治疗,使残疾人能够正常生活。
在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认仅属于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遗产或者赠予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为尊重遗嘱人或赠与人的个人意愿,保护公民对其财产的处分权,如果遗嘱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遗赠或赠与一方,而另一方无权赠与另一方,则该财产即为夫妻特有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该条款的另一个意义是要防止配偶双方滥用遗产或受赠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