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许多新婚夫妇都会选择婚后买房,但房产只登记一个人的名字,对于这样的房产,是共同财产吗,今天我们一起看看婚姻继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房登记在一人名下,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共同财产的定义。
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一方死亡或离婚前的财产,除约定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妇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在夫妻生存期间对财产的处罚需要配偶的同意。婚后买房,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房地产证明书上只写着其中一人的名字,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所有:
(1)工资和奖金;
(2)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除外;
(5)其他财产应归共同所有。
夫妇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殊情况下,也可能属于个人财产:父母赠与房产并以个人名义登记。夫妻结婚后,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二,婚姻继承夫妻书面约定。
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后购买的房地产属于一方,离婚时也是个人财产。
三,婚前财产购房。
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因此,以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财产,以投资者名义登记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但在这种情况下,要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需要充分的证据。提倡个人财产的一方必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购房款属于个人婚前财产支付。
四,婚前支付首付,用共同财产偿还。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在银行贷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地产以首付支付方的名义登记,离婚时双方协商处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以判决属于产权登记方,双方婚后共同偿还的款项和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方补偿对方。综上所述,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否是个人财产已经为大家解答了。值得注意的是,婚后夫妻可以同意财产的所有权。如果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不明确,则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认定为夫妻财产的共同所有权。因此,在离婚时,他们可以协商财产分割和子女的监护权归属,如果协议失败,他们可以通过起诉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