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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承担,会有什么规定

浏览次数: 578 日期:2021-06-16 责任小编:冬玲

  在婚姻中夫妻之间经常因日常生活琐事发生矛盾,有时以夫妻名义,有时仅有个人参与,所以今天一定要了解,婚姻继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承担,会有什么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承担,会有什么规定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承担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均属夫妻共同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是约定财产制度,配偶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相对人知道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婚姻继承根据一百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一百零六十五条。

  《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162条或第1163条之规定。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取得的财产,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配偶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相对人知道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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