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很多人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选择离婚,但是对于财产方面的矛盾还是比较大的!所以,婚姻继承纠纷是什么意思?今天我们一起看看!
一、婚姻继承纠纷怎么去解决
1.自行协商。
继受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分割遗产的时间、方式及份额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各继承人均可接受,然后再进行分割。尽管在产生争议的当事人之间进行了磋商,但磋商也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自愿平等原则。法律上没有规定协商解决民事纠纷的必要程序,因此,必须经过当事人双方同意,方可采用协商解决方式。此外,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也必须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才能达成。
(2)法律原则。明辨是非是协商解决的前提,明辨是非的标准是继承法、政策法的规定。磋商后达成的协议本身也应是合法的,否则是无效的。应当看到,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过程中,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但这种权利不能被非法对待。
2.人民调解的调解
民调是一个群众组织。如果出现继承纠纷,如当事人协商不成,可通过人民调解进行调解。在继承法的基础上,人民调解通过说服教育的方式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相互理解,相互让步,达成协议。经人民调解调解后,双方均应自觉遵守和履行调解协议。
3、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可以通过人民调解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经人民调解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该指出,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规定,继承纠纷不得仲裁。由此,有关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继承纠纷,不得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离婚前如何保全自己的财产?
1.是提供担保。
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者交纳保证金,当事人还应当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在防止发生财产损失方面。
诉讼争议的财产只有在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证明被请求方可能会采取隐藏、转移、出卖其财产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有争议的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限于当事人有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于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于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相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被请求人提供相应数额且有可执行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4.申请法院。
离婚后,当事人可以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不动产保全
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动产(如车辆、船舶等)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扣押有关财产,并通知相关产权登记机关,不办理该财产的转移手续;必要时,还可以查封或扣押该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