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离婚率持续上升,年轻人结婚的意愿越来越低。民法典草案拟引入30天离婚冷静期,防止冲动离婚。所以今天我们一起看看,离婚冷静期的弊端?
一,离婚冷静期的弊端
1. 对于真正想离婚的人来说,无论是30天还是60天,这段婚姻都是必不可少的。因此,离婚冷静期对真正下定决心离婚的人无效,只是增加了离婚的难度,同样的事情要跑两次,同时也增加了民政部门的工作压力。
2. 对于不想离婚的人来说,最多是分居或者回娘家。假如有离婚冷静期,好了,他们直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由于还有30天可以反悔,彻底气气气对方也好。这样无疑会增加民政局的工作量,阻碍真正想离婚的人离婚。毕竟现在离婚要预约排队。
3. 对于冲动离婚的人来说,也就是离婚后后后悔的人,并不是真的合适。因为如果完全失去,人们通常很少反悔。因此离婚冷静期不能让他们真正反悔,只能彻底离婚。另外,如果真后悔谁会差复婚证9元?一句话,等30天,给9块钱,你会选哪个?现代人没有太大的耐心。
4. 离婚冷静期不适合家庭暴力。如果发生严重的家庭暴力,更不用说30天的冷静期了,我不想等一天。若无离婚冷静期,双方自愿,则可按正常程序快速离婚,确保被家暴一方的人身安全。假如加入离婚冷静期,就要等30天,如果理离婚诉讼,周期较长。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对家庭暴力离婚不好,但会增加选择的混乱。
5. 对于恐婚人士来说,离婚越麻烦,他们结婚的意愿就越低。这无疑间接降低了结婚率。但是对冲动型结婚者没有影响,他们只考虑眼前,不考虑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