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实际上是两个概念,其中只有一种可撤销婚姻,即当事人在签订婚姻关系时受到胁迫,在这种情况下,婚姻是允许申请撤销的。宣告婚姻无效的,可以申请的主体一般包括婚姻当事人和利益相关者。
一、无效婚姻有哪几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的;(四)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当事人依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情况下,不包括婚姻程序不合法,因此不能申请婚姻无效。
第二,什么样的婚姻是无效的
有权向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和利益相关者。无效婚姻有哪几种,利益相关者包括:(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基层组织。(2)以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近亲属。(3)以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4)以婚前医疗疾病、婚后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利益相关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益相关人为申请人,夫妻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都死亡的,不列为被申请人。
综上所述,如果当事人的婚姻程序不合法,则不能申请婚姻无效,因为这不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法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