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管辖权的最新规定是什么?军人离婚哪个法院管辖?一般来说,只有当夫妻不能同意离婚时,他们才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有必要确定离婚管辖法院是哪一个,以便法院在提起诉讼后依法受理此案。离婚案件管辖法院应该如何确定?想知道更多离婚案例大全吗?关注明君情感为你分享!
一、离婚案件管辖法院应该如何确定?
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于一般或管辖范围,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
1.对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居住的人,对于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一方离开居住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的离婚,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在国内结婚定居海外的华侨,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结婚地法院管辖为理由不受理,结婚地或者一方在国内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
4.在国外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如果定居国法院在离婚诉讼中必须由国籍所在国法院管辖,则由一方原住所或国内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中国公民一方住在国外,另一方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由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外国人向居住国法院提起诉讼,外国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7.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被告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8.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不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当事人可以向国内原户籍所在地和结婚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军人离婚哪个法院管辖?
1.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均为军人,由被告住所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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