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继承顺序问题而产生的矛盾屡见不鲜,而且往往继承人多为自己的亲人。为此,今天我们继续看看,配偶去世房产继承顺序,究竟是如何分配的!
一,配偶去世房产继承顺序
如无合法遗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抚养子女。
该法律规定的父母,包括生养、抚养和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律所述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异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子女。
尤其要指出的是,如果房屋主人的配偶有权,其余部分通常是按照继承法规定继承。
在继承之后。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有关条款(婚姻法)先分一半,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而第二顺序继承人则不继承。
二,了解夫妻相互继承的权利。
1、夫妻互为法定继承人。
老公有权继承妻子的遗产,妻子也有权继承丈夫的遗产。一位丈夫死后,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剥夺或限制妻子继承子女遗产的权利,也不能影响遗孀带走亡夫的财产。夫妻和子女,父母共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对死者遗产的继承,其继承份额一般应相等。
2.分家和继承
如夫妻双方实行共同房屋制,一方死亡后,首先应将夫妻共同住房分割一分为二,其中一半是生存配偶一方应得的共有房屋份额,另一半是死者的财产,以及死者的合法继承人继承。阻止以夫妻共有房屋作为遗产继承,侵犯了生存者的合法权益。
3.夫妻继承权的产生。
婚姻所产生的和以离婚为目的的婚姻继承权。即便有一方配偶死亡,而且双方长期分离或处于离婚程序期间,生存配偶一方仍然拥有对死者财产的继承权。
4.对夫妻继承权的限制。
只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性和女性可以作为配偶参与继承。在此,继承期待权是指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有法定的继承权利来继承死者遗产。要真正实现彼此的遗产继承,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死者实际留下的遗产;
(2)死者生前未通过遗嘱对除其配偶以外的其他继承人行使全部遗产;
(3)活着的配偶不享有法定的继承权。